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努力构建浙江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下同),专升本录取继续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校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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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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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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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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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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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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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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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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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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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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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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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三维动画设计、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声像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计算机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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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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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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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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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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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药学、中药、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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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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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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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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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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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报考艺术类及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等体育专业的除外)。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含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18日至22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4版)》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各专业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4日至26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缴纳报考费(110元/人)。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现场拍摄电子照片,上传系统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记表》并签名。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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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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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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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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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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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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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9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录取规则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6.通知书寄发
录取通知书在教育厅毕业生信息审核结束后,由我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六、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1.新生在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可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其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2.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考生个人档案应在考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寄出。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邮编:310053)。
5.本章程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联系办法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