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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      作者 :      时间 : 2016-03-01

    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努力构建浙江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下同),专升本录取继续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校名称及代码

类别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

英语要求

备注

浙江中医药大学0012

理工

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5500/

无要求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三维动画设计、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声像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计算机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理工

02

药学

70

5500/

无要求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药学、中药、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经管

03

市场营销

100

4800/

无要求

    (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滨文校区学习,药学、市场营销两个专业学生入学后均在富春校区学习。)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按照《浙江省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报名和填报志愿。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考试科目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大学语文、英语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高等数学、英语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17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6.通知书寄发

    录取通知书在教育厅毕业生信息审核结束后,由我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六、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1.新生在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可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其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2.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考生个人档案应在考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寄出。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邮编:310053)。

    5.本细则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联系办法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613520    

传真:0571-86613520    

邮箱:zsb@zcm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滨文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富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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