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杭州。学校创建于1953年6月,时名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设有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也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196人(含独立学院),其中学历留学生360人。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18年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8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填报志愿
2018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操作及时间请及时关注对港免试招生网相关通知。
(一)网络预报名
考生于2018年3月1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数据、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8年3月10日—3月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并缴付报名费用:
1. 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格、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
2. 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 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影印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内。如考生已经将照片上传至预报名系统则无需提交)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根据《2018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在系统中选择“浙江中医药大学”,根据个人兴趣选择我校对港免试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8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招生计划为30名,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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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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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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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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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生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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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生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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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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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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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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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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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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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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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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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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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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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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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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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第一学年在富春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滨文校区就读。
2. 最新有关2018年内地高校免试收生计划的专业(课程)数据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面试
我校不安排面试环节。
五、录取标准与时间
(一)录取标准
我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录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二)录取时间
2018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院校于7月下旬按照联招办提供的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结合考生志愿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我校于8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
七、学费与住宿
(一)学费和杂费:与内地学生同等标准,按学年预收。
(二)住宿:一年级学生入住富春校区,二年级起入住滨文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为每人每年1600元人民币,4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一)院校地址:
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政编码310053
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高科路,邮政编码311402
(二)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滨文校区)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86-571-86613520
传 真:86-571-86613520
电 邮:zsb@zcmu.edu.cn
网 址:http://zsb.zcmu.edu.cn
十、监察机制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571-86613530。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