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藥大學2016年免試招收香港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浙江中醫藥大學創建于1953年6月,時名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省中醫學院;1998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1999年確立“以中醫中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思路和目標;2006年更名為浙江中醫藥大學。學校佔地千畝,總建築面積逾47萬平方米,設有濱文校區和富春校區。
學校是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中醫藥研究生、獲得港澳台地區招生權、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高等中醫藥院校,是浙江省屬高校中首批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國家重點學科的高校,也是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單位。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3526人(含獨立學院),其中學歷留學生265人。擁有3所直屬附屬醫院和20所非直屬附屬醫院。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我校決定2016年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招收香港學生,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二)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品行端正。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2016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絡預報名
考生于2016年3月1日—3月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填報“浙江中醫藥大學”。
網上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內容,並於5月31日前上傳學習概覽至預報名系統。
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須填報志願。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 4 所學校,每所學校可填報 4 個專業志願。
(二)現場確認
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31日(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25424811)進行現場確認,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通過網報系統列印的報名表格、及學習證明材料(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
2、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內。如考生已經將照片上傳至預報名系統則無需提交)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我校2016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招生計劃為30名,將根據考生專業報名情況確定相關專業招生名額。招生專業與計劃如下:
所屬院系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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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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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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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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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生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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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臨床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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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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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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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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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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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臨床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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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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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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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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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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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臨床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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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推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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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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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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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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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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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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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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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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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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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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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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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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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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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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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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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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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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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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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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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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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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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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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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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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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檢驗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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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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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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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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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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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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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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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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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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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除藥學專業在富春校區就讀外,其餘專業第一學年在富春校區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濱文校區就讀。
2、最新有關2016年內地高校免試收生計劃的專業(課程)資料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為準。
四、面試
我校不安排面試環節。
五、錄取標準與時間
(一)錄取標準
我校根據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並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錄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
“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
(二)錄取時間
根據2016年7月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的考生成績,7月下旬按照聯招辦提供的達到最低錄取標準的考生檔案按照考生志願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我校於8月份寄發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
(五)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畫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相应的學士學位。
七、学费與住宿
(一)學費和雜費:與内地學生同等標準,按學年預收。
(二)住宿:一年級學生入住富春校區,除藥學專業外,其他專業從二年級起入住濱文校區。學生公寓住宿為每人每年1200元人民幣,4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八、奖学金
香港學生可申請教育部設立的台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
九、联系方式
(一)院校地址:
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号,郵政編碼310053
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高科路,郵政編碼311402
(二)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諮詢聯繫方式:
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濱文校區)
連絡人:徐勤榮 老師
电话:86-571-86613520
传真:86-571-86613520
电邮:zsb@zcmu.edu.cn
网址:http://zsb.zcmu.edu.cn
十、監察機制
浙江中醫藥大學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招生工作,監督電話:86-571-86613530。
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