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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中药学专业进行认证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时间 : 2014-12-09
1129-12月3教育部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专家组进驻我校,中药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121上午,我校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汇报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徐润龙、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和省教育厅有关人员到会指导。认证专家组组长、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匡海学教授,专家组副组长、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乔延江教授,专家组副组长、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段金廒教授,专家组成员安徽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彭代银教授、暨南大学副校长张荣华教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李永吉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陶建生教授、河南中医学院冯卫生教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杨天仁教授,观察员、云南中医学院张庆芝教授以及我校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大鹏研究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孙秋华致欢迎辞,校长范永升主持会议。

孙秋华书记首先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中药学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的两个核心专业之一,自1986年开办以来,立足浙江“医药大省”、“中药资源大省”的实际,坚持以岗位胜任为目标,着力培养适应地方中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中药人才,形成了自身的中药学人才培养特色。她表示,这次认证检查,既是对中药学专业建设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全校教学工作的一次考量,必将对中药学专业建设,乃至学校的办学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质量提升等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徐润龙副主任代表省卫计委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对我校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介绍了我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近况。他希望我校以此次认证工作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抓住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中药学专业内涵建设,认真梳理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提升中药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医教研协同快速发展,为继承、发展、创新我省中医药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匡海学组长介绍了开展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证程序要求以及认证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对我校积极开展中药学专业认证工作表示赞赏,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中药学专业认证工作,推动中药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汇报会上,我校药学院院长、中药学专业负责人李范珠作了题为《重适应、强能力、求创新,培养适应地方发展的高素质中药人才》的工作汇报,从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础建设、质量保障体系、专业建设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方面向专家组汇报了中药学发展和建设情况。

认证期间,专家组实地考察了我校中医药博物馆、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动物实验中心、省中药制剂工程中心、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基础设施,并根据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细则通过听课、座谈、走访、考查、资料查阅等形式,全面了解中药学专业办学情况。

123下午,我校召开中药学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反馈会。反馈会上,专家组认为,通过现场考察并参照《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讨论稿)》要求,我校《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自评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学校中药学专业的建设情况,符合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总体目标,达到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目标、知识目标、专业能力目标的基本要求;符合办学标准,达到宗旨与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价、师资队伍、教育资源、教育评价、学生发展、科学研究、管理和行政、改革与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同时,专家组也对我校中药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优化、中医药思维培养、形成性评价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范永升校长在意见反馈会上致答谢词,向专家组全体成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他表示,办好中药学专业对于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至关重要,学校将以这次认证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定位,进一步有机整合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科研促进教学的机制,重视教学研究,增加教学投入,强化实践教学,不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努力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中药学专门人才。

    据悉,本次中药学专业认证是我校继中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后实施的第三个专业认证。我校的专业认证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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